2025 年 3 月 28 日
為向普羅大眾推廣道教文化,文化事務委員會於2024年6月開始,於《明報周刊》開設專欄《監院淺談》系列,邀得本園黃大仙祠監院李耀輝(義覺)道長, MH撰文,分享道教知識、黃大仙信俗以及嗇色園的最新資訊。
下圖文為2025年3月28日出版,文章主題為《監院淺談——從少年結緣到國家級傳承人 —入道四十年的使命與初心—》,歡迎大家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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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少年結緣到國家級傳承人
—入道四十年的使命與初心—
3月12日,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公布了本人作為「黃大仙信俗」傳承人,獲列入《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(非遺)代表性傳承人名單》,亦是香港歷來5位國家級傳承人之一。一方面心感榮幸,另一方面亦是誠惶誠恐,頓覺肩上責任更為沉重!
回想最初,與黃大仙師的緣份,可追溯至少不更事的時候。那時,姨公擔任黃大仙祠理事,父親便常帶著全家到大仙祠探姨公。當年,大仙祠還只是竹林掩映的簡樸建築,但周圍花木扶疏,清香四溢,令人心曠神怡。然而,年幼的我頑皮貪玩,對於「拜神」實在是毫無興趣!猶記一次,母親讓我誠心求籤,至於是為什麼而求,卻是記不清了。只記當時,我滿腦子只惦記著「玩」,只求快快摔出一籤,好立刻回家呼朋喚友!結果,籤意一出,竟是大仙責備我心不虔誠,直言「不如不問」。那次,當然是挨了母親的一頓打,但也把大仙的威靈深深烙印在記憶中。
投身社會後,先從事教育工作,隨後加入警隊。在警務生涯中,歷經不少風雨,尤以廉政公署與警隊間的角力為最。無可否認,廉署對香港貢獻良多,這是我由衷敬佩的。然而,當年的貪污問題積存已久,已成社會歪風,無人能獨善其身。而廉署調查卻不設追溯期,在成功打擊「大鱷」後,仍繼續追捕「小魚」,使社會人心惶惶,警隊士氣一落千丈。為此,警隊於1977年向政府提出特赦,而我作為本地督察協會主席,在此期間提供了不少協助。然而,事件過後,升職之路卻屢屢受阻。其中一次警司升職審查,當時警隊內部已通過我的升職申請。為求心安,我便向黃大仙求了一籤。一看籤文,卻是大吃一驚。籤名《韓文公遇雪》:
雪擁橋頭馬不前 風狂漁父莫開船
水流花謝人誰惜 早立堅心志勿偏
大仙指此路阻滯重重,不宜苦苦強求。我心中一沉,卻是不肯相信。最終,升職程序卡在最後一關,竟被最高當局攔下。消息公佈後,上司、同僚大為震驚,我在無奈之餘,卻也釋然。也許當日一籤棒喝,表面上不以為然,但心底早已做好了準備。
這次亦讓我醍醐灌頂,明白升職無望,與其執著於不可得之事,不如重新發掘生命的價值。為感恩大仙指引,我於退休後便毅然加入嗇色園,為大仙祠的發展奉獻心力,積極參與善業推廣,弘揚大仙「普濟勸善」的精神與信仰。
傳承人的榮譽與重擔
1985年,我正式加入嗇色園;1997年,進入董事會;2006年,獲委任為首任監院,任職至今;2007年,擔任嗇色園主席。40餘年來,從未懈怠,期間多次萌生「功成身退」的念頭,想放下一切享受人生,卻總推諉不下心頭上的責任。
2022年,應「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」之邀,又在眾弟子推動下,申報成為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」。或許,80餘歲之年,我最大的使命就是傳承,如果「黃大仙信俗」能因這次申報而得到更廣泛推廣,或許仍然是責無旁貸。
申報文件提交後,我又忙碌起來,便將事宜拋諸腦後。直到最近,弟子將國家文旅部最新公布的傳承人名單發給我,才知幾年前的申報終於有結果了!那一刻,的確是百感交集,一分激動,卻是十分沉重,既感謝國家對我40餘年努力的肯定,又因著這份「認可」令我肩上的責任更加沉重。
近年來,我以「文化」為大方向,以「忠」與「孝」為核心價值,大力推廣中華傳統文化,並致力於傳承工作。不僅舉辦傳承班,還捐資支持黃大仙出生地蘭溪的黃大仙宮建殿修廟,種種努力,無不圍繞著「傳承」二字展開。在獲得「傳承人」這一榮譽之後,我深知未來仍需肩負更多使命,為黃大仙信俗的發揚與延續培養更多人才。也許,我會成為這群「後浪(不論是弟子,還是員工、義工)」最堅實的後盾,讓他們在我的支持下,努力嘗試、大膽創新,不固步自封、不拘泥於舊有框架,為黃大仙信俗注入更多年輕的活力與生機!